圓瑛法師(西元1878─1953年)
福建古田人,俗姓吳。法名宏悟,號韜光,以字行。生於清光緒四年。幼失怙恃,十九歲至鼓山出家,主修天台學。後至寧波天寧寺習禪。二十六歲參學於天童寺敬安和尚,並赴福建、浙江及南洋等地講經,聲譽極高。光緒三十二年( 1906),與太虛大師締交,訂定「以心印心、白首如新、以善勸勉、疾病相扶、安危與共、事必相商、各自立志」等數條義規,共結兄弟之盟。時年二十九,太虛十八。其後致力於組織中國佛教會與寺產保護運動(當時政府提倡廟產興學運動,主張以寺院財產充作振興教育之資)。 民國二十年(1931)四月於上海舉行中國佛教會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時,由於議決事項之意見相左,太虛等進步派乃脫離該會,另於南京組織中國佛學會。師與王一亭等則繼續主持中國佛教會。抗戰軍興,師赴南洋募集醫藥費用。翌年,主持檳榔嶼極樂寺。二十八年返上海,主持福建鼓山湧泉寺、寧波天童寺,並於上海玉佛寺、圓明講堂等處講經布教。其中,尤以楞嚴經之註釋、宣講,傾四十餘年之願力而廣說之,機辯縱橫,饒益教界。此外,特重僧伽教育、社會福利事業、各地寺剎復興、佛書刊行、難民救濟等。四十二年九月於北京入寂,世壽七十六。遺有圓瑛文集、圓瑛大師法彙等行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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