隨筆續編二十四則之十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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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09-05-01 18:08:06 來源:原載中國佛教月刊及懺願室 作者: 點擊: |
寺院裡的工作分配,是需要『因事制宜,知人善任』的。 例如:通達人情世務,禮貌週到者,可使之任『知客』。儀態端方,音容洪朗者,可使之任『維那』。學養優秀者,使之作『法師』。精於會計,清廉不茍者,使之當『副寺』。顧慮周詳,勤儉精幹者,可以為『監院』。品節嚴明,威德具足者,可以為『糾察』,為『首座』。體質健壯,出身鄉農者,可以為『飯頭』,為『園頭』。整潔勤敬者,可以為『香燈』……。 如果寺主不懂這些要領,工作分配不當;則不但不易圓滿達成其寺務,且必將『笑話百出』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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