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餘漫筆三十三則之十五:『僧尼』不還『俗人』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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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09-05-02 17:31:07 來源:原載第三卷第二期、第四期及第四卷第四期獅子吼月刊及懺願室文集 作者: 點擊: |
佛門規矩:出家人接受俗人的禮拜,是不必要,不應該還禮回拜的。這個問題,在『南海寄歸內法傳』、『影塵回憶錄』,以及第131期『菩提樹月刊──空中行腳』一文中,也都曾談過。可是在此時此地(臺灣),仍見有人不按禮法去做的。其中有者是容或未知;有者他則解釋說:他很慚愧,沒有德行,不敢接受禮拜云云。 出家人具受佛戒,身披袈裟;人家拜你,也就是看在『袈裟』份上。你如果覺得自己慚愧,只要老實修持,精勤道業便好。何必一定要違背律例的回拜行動,戲弄佛法,以示慚愧?這又有甚麼好處呢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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