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清明節、中元節、舊曆年」………等各種「節」,在我國的民俗上,差不多家家戶戶都要燒化紙錢祭掃祖墓的。觀音得道、佛祖降誕、天后吉辰、城隍出巡,………等等日子,也要燒紙上供拜拜一番。再如婚喪嫁娶,一般慶吊,更得香燭紙供,格外鋪張。這些風尚,固然可以善化人心,培振民德;但其間的殺生靡費,亦殊為害不淺。 僅以「燒化紙錢」一事而論:全中國六億人民,一年之間所燒的紙,如果堆積起來,可能高過泰山。這些紙張需要原料的採集,泡製、製造、裁截、包裝、運輸、買賣、摺疊………。臨燒之時,有者還要畫符、唸咒、蓋印………等等手續。統計起來,所耗費的人力物力才力,數目真是大得驚人。 我們僅以臺北一市來說:根據可靠的統計報導:一年之中至少要有一百餘種的「拜拜」節目。僅僅一個「霞海城隍聖誕」,就耗費了新臺幣數千萬元之多。(見民國48年6月22日鍾信新聞)。推而至於全省,再推而至於全國,浪費之鉅,如何算得清楚?! 有人說:「中國假如亡國,就是亡在三把火上了。──一把是砲火、一把是煙火(水煙、旱煙、紙捲煙、鴉片煙),另一把便是燒紙火」。這幾句話雖然有點兒「危言聳聽」;代這把浩大的「燒紙火」,究竟是要損傷一部份社會財源民生元氣的! 試問「燒化紙錢」,有何用處?世間眾生輪迴六道,各有各的去處,各有各的「依報、正報」。天仙天修羅,享其神通變化自在之樂,連人間的金銀珠寶,對他都如糞土,紙灰有何用處?人道眾生,各有各的營生,各有各的環境,從古至今根本也沒有用紙灰的。畜生地獄,更用不著。鬼道眾生雖然有一個類似人間社會的生活方式的鬼,但他們也有他們自己的「鬼社會、鬼制度、鬼生意、鬼錢幣………」。那裡會用得上人類的「紙灰」呢?歷來巫醫之輩,他(她)們自謂能夠看到鬼神取用「紙灰」作錢,那不過是他(她)們利用欺騙,「作法」賺錢而已。又何況人類死後,去路頗多,不一定會作「鬼」呢? 吾人應該捨「邪信」而入「正信」,不應該盲從盲行。更應該知道,與其燒紙錢於死後,不如盡孝慈於生前。與其殺生燒紙浪造罪,不如放生行善唸佛誦經。惟偶遵循佛法做去,才會使你的親眷得救。社會上的愚癡迷信,只有多造惡因,多結苦果,累上加累而已。 「玉歷寶鈔」有詩云:「望鄉臺上尚思家,月暗風悽冥路斜,縱有紙錢無處使,都緣一點念頭差」。又云:「陽世有錢贖你罪,地獄無門躲我刑」。若果真「紙灰」可用,則富貴的惡人勢將永遠逍遙於「法」外矣。那麼世間還有甚麼「因緣果報」的真理了呢?──吾人玩味此詩,意庶幾可以醒矣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