貳、釋六重戒──大妄語戒第三
|
時間:2009-10-25 01:20:01 來源:普陀書軒緣整理 作者:聖印法師 點擊: |
優婆塞、優婆夷戒,雖為身命,不得虛說:「我得不淨觀至阿那含」若破是戒,是人即失優婆塞、優婆夷戒,是人尚不能得煖法,況須陀洹至阿那含。是名破戒優婆塞、優婆夷,臭、旃陀羅、垢、優婆塞、優婆夷、結優婆塞、優婆夷,是名三重。
一、大妄語
(一)、「妄語」者,是以不淨心作不實的言說,企圖欺騙、誑惑、隱覆事實而作出異語之謊言。大妄語者:如尚位得聖道,言自己已得聖道;未受天龍鬼神之供養,謂已受天龍鬼神之供養;未至一心不亂,謂已至一心不亂;未明心見性,謂已明心見性;未得證,謂已得證等等,都是大妄語,屬四波羅夷中的大妄語罪。其他一切不實之言,就稱之為小妄語。如綺語、惡口、兩舌等於是小妄語,可通稱懺悔。 (二)、至於方便妄語,乃為善法,不得不行方便而說的妄語,是以,方便妄語者乃為救急難而慈悲利濟眾生,不為犯戒。如佛曾說:眾生為受戒得度,參禪辦道,雖說妄語,亦不為過。又大智度論也說「妄語之罪,從言、聲、相解生,若不相解,雖不實語,無妄語罪。」 (三)、關於妄語罪之構成,必須具有某些要件,無要件即不成立,故妄語罪之構成,具有四個條件: 第一、妄語因:因誑妄種子,發出活動,乃起心誑惑他人,以期取得名利或一時喜樂為因。 第二、妄語緣:有可誑惑之對象,遂助成其為妄語之緣,或者以語默、動、靜、往來行止,威儀整齊,種種方便,以顯自身聖德,內無所修,使人誤認其有聖德。 第三、妄語法:運用各種方法以行妄語,以遂期誑惑他人之目的。如未德不淨觀,而自稱已得不淨觀至阿那含。 第四、妄語業:凡完成以上三條件之言語、行為,已達到誑惑他人之目的,即成妄語業。有業即有罪,是以,妄語罪即行成立。 (四)、妄語有十罪: 一者、口氣臭,使人生惡。 二者、善神遠之,非人得使。 三者、雖有實語,人不信受。 四者、智人謀議,常不參預。 五者、常被誹謗,醜惡之聲,周聞天下。 六者、人所不敬,雖有救敕,人不承用。 七者、常多憂愁,心無快樂。 八者、種誹謗業因緣。 九者、身壞命終,當墮地獄。 十者、若出為入,常被誹謗。
二、不得虛說:
「虛說」就是不實語,大智度論說:「知言不知、不知言知;見言不見、不見言見;聞言不聞、不聞言聞。」
三、「我得不淨觀至阿那含」:
「不淨觀」就是行者觀境界不淨之相,而停止對境界貪欲的方法,如膿血觀、為怖[等等都是不淨觀。有利於離欲之修習法。 因「不淨觀」能生厭離之心,不但不貪著外塵,即此四大、五蘊假合之身,亦生厭離。如止觀九說: 「律云:佛為比丘說不淨觀,皆生厭患,不能與臭身住,衣鉢雇鹿杖害。」 所謂「衣鉢雇鹿杖害」:「鹿杖」即是「鹿杖梵志」,聞法比丘因聞佛說不淨觀,都生厭離,故以衣鉢為酬,雇請鹿杖梵志殺死自己,鹿杖梵志為遂比丘心願,連殺六十比丘。所以,修「不淨觀」很為不容易。依智者大師說法,凡修到「不淨觀」而生厭離之行者,已至「四空處定」境界,如智者在「釋禪波羅蜜」卷一下說: 「行者於第四禪中,厭患色如牢獄,滅前內外二種色,一心緣空,得度色難,獲得四空處定,是名無色界定。」 是以,修「不淨觀」者,雖仍在有漏法中,但已至很高境界,若尚未修至「不淨觀」境界,而妄說「我得不淨觀」,此種妄說,即成大妄語。 「不淨觀」者,能使行者於五陰不生樂著,尤能於色法生厭離心,是修學禪定第一因緣。由此因緣而生禪定,能由初禪而至四禪。由禪定而得果位,即須陀洹、斯陀含、阿那含、阿羅漢。優婆塞、優婆夷之禪定果位最高可至阿那含,是非持戒至「至心」或「一心」不犯者不易獲得。若受戒已之優婆塞、優婆夷,其持戒並未至「至心」或「一心」不犯,而妄稱已得不淨觀之修習奶牷A甚至已得阿那含之果位,即成虛說的「大妄語」。
四、是人即失優婆塞(夷)戒:
行大妄語之人,共有十罪已如前述,既毀犯本戒法,復得十罪業,故不但失去本戒法,甚至連其他戒法亦同時失去,故云「即失優婆塞(夷)戒」。
五、是人尚不能得煖法,況須陀含至阿那含:
行大妄語之人,口出虛妄不實異語,自誑是為愚癡,誑人是心行險詐,既愚癡又險詐之人,道業退失已盡,故「不能得煖法」。 「果」由「法」成,由四加行為之煖法、頂法、忍法、世第一法,由此昇進而至禪定,由禪定而得果位。行大妄語之人,連最起初之「煖法」尚未得到,何能得須陀洹、斯陀含、阿那含果?
六、是名破戒優婆塞(夷):
行大妄語之人,不能「至心」持守戒法不犯,竟心生妄年而行妄語,破犯本戒法,故被名之為「破戒優婆塞(夷)」。
七,臭、旃陀羅、垢、結優婆塞(夷):
(一)、臭者:性喜行妄語之人,他人聞其口出妄言,如聞其已食五辛,口臭無比,不敢親進,故被視為「臭優婆塞(夷)」。 (二)、旃陀羅者:喜行妄語之人,一切不實,其原發菩提心及諸善法,一一自我斷滅,有如自殺之人,自屠自害,善法無存,惡法滋長。惡法滋長已,無慈愍之心,怨親俱害,已成為一「執暴惡人」,故被稱之為「旃陀羅」優婆塞、優婆夷。 (三)、垢者:行妄語之人,先由心生妄念,心有妄念故,乃成心垢,是為意業。心有妄念已,即口出妄言,用以誑惑他人,口不出清淨善言,如口有垢,是為口業。為取信於人,口行妄語之同時,或輔以表情及手勢,以為助長,乃成身垢,是為身業。故行妄語之人,身、口、意三業垢重,故被稱之為「垢優婆塞(夷)」。 (四)、結者:「結」是結縛,行妄語之人,自我屠斷一切善法,心生惡法,惡法者結縛生死之因緣。故行妄語者亦有自結與結他二種結縛。 1.自結者:因常行妄語,荒廢道業。一心不誠,不誠者道業不昇,道業不昇即行墮落,結縛生死,輪迴六道。 2.結他者:被誑之人,或因愚癡,竟信以為真,視魔法以為善法,自誤道業。若以其妄語再行轉述於他人,亦即成為妄語者,使之道業墮落,結縛生死。
八、是名三重:
是以,行妄語之人,其所得罪業至為深重,是本戒法之第三重罪。
貳、釋六重戒──大妄語戒第三已畢
網主備註:藍色字為菩薩戒經文,紅色字為分段經文,黑色字為內容解釋。 |
|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