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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餘漫筆三十三則之十八:傳法

時間:2009-05-02 19:45:08  來源:原載第三卷第二期、第四期及第四卷第四期獅子吼月刊及懺願室文集  作者: 點擊:
  佛家的『傳法』一事,實際上是『無法可傳,無法可得』的。因為『心法』是一樁無形無跡,不可捉摩,不可擬議,不可想象的事體;所以也就不可能有所授受的舉措。
  所謂祖師『傳法』:無非是在生活日用之間,利用行止語默的偶然機會,旁敲側擊地激發行者自省自悟而已。『行者』自己若沒有『心領神會』的靈機,祖師也奈何你不得。
  可見『傳法』云者:並不是由某人將『心法』傳遞給某人接受過去。而不過是由先悟的人,為後悟的人作一次『印證』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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